5.4.3 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辅修专业制度、双学士学位制度建设情况。学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开展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习,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