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 | 政策解读篇(二十一):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发布日期:2024-10-03
来源:教育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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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
针对第二类参评学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1)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2)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3)特色可选项体现对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引导;4)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
定量指标集中体现新时代国家对这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指标包括46个,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1)“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必选项”对标国家规范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2)“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