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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 | 指标解读篇(五十七)一级指标:5.学生发展

发布日期:2024-12-24 来源:教育评估中心 作者: 浏览:


5.4.2 学校开展学生指导服务工作学业、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情况,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配备及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建设情况。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指导服务体系,配备专门教师,提供必的设备和条件,开展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因贫困而辍学等,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配备及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建设满足要求。


【必选】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

【必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 : 4000且至少2名。

【必选】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