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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建设一流大学,最美校园为目标,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全院学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为全面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生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全院学生突发事件,提高保障学生安全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思想稳定,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满足学院高质量发展需要。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学生安全是政治责任,是家庭、社会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把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极限思维和底线思维,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学生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专常兼备、多方联动、反应灵敏、处置有度的院级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整改和调处工作,争取做到早识别、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依法处置、快速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依法办事、合情合理,提高学生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快速反应长效机制,根据事件性质、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等因素启动相关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5.把握主动、加强引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教育引导工作贯穿于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过程。有效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避免学生突发事件演变为网络舆情事件,从有利于平息舆情事件的角度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防止虚假信息蔓延,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6.守土有责、失职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突发事件应层层负责,各层级负责人要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积极、有效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学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置并上报,凡存在漠然置之、敷衍推脱、处置无措、擅离职守等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学生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类型:

1.学生集会、游行、静坐、示威、**、罢课、罢餐等事件。

2.学生突发疾病、自杀、自残、自虐性等学生伤亡事件。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4.学生打架、群殴、聚众闹事、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7.学生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意外伤亡事件。

8.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9.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0.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1.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12.学生欺凌突发事件。

13.其他各类涉及学生安全与稳定突发事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学院应急预案。是学院应对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院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学院制定发布后实施。

2.应急工作方案。针对某时段、某项具体工作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由主管、牵头或主办单位制定。

以上各级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

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

 长:马志敏 胡小康

副组长:魏

 员:袁美丽、李佩虹、张腾、邵娟、王元、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学院各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生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收集和报送信息,遇学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稳妥处置;遇重大学生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等待领导小组下达指令时,同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学校开展事故调查,报送相关书面材料,确定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依据学生突发事件的性质、进展和影响等情况,危机工作处置小组根据学生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下达和执行应急处置任务;遇重大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相关人员应及时前往事发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处置情况和后续工作等事项;协助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三、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机制

(一)预防

学院各级应急工作机构要强化预防为先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1.加强教育引导。全面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班级、进支部、进宿舍、进头脑,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行为状态,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学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学生主动报告意识,不断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加强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学生反映强烈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立即向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3.加强风险评估。结合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时间节点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学生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学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监控,采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风险管控。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风险隐患和矛盾解决在一线、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5.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学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学生集体活动时,组织单位要安排带队教师,协调校医院选派医生参加,以便处置学生突发事件。

6.加强应急培训。根据学生安全稳定形势和学生突发事件类别,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培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和程序,提高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7.加强信息报送。各班级要建立并完善班级、宿舍和学生团体学生信息员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到学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将学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至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处置小组处,并在教师指导下同步开展力所能及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测预警

各班级要经常排查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情分析,建立和完善预警体系,要重点排查并掌握以下预警信息。

1.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和各类敏感性问题,在学生群体中引发的反应。

2.敏感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

3.教育教学管理中出现的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

4.危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5.因宿舍、学业、心理、家庭、情感等问题引发的学生偶发事件及可能带来的问题。

6.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与发布

1.信息报送程序

1)报告当事学生所在学院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

2)报告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2.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学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按照报送程序报告,不得迟报、不得授意他人迟报。掌握什么情况报告什么情况,电话报告不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不得超过1个小时。事件特别严重的,可越级报送。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重点聚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后果、影响、危害等基本要素,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不得授意他人谎报、瞒报。

3)全面。首报后,对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续报无次数、内容限制,突出事态发生进展、采取的工作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对事态影响研判等内容。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要终报,重点聚焦调查结果、原因分析、经验总结等内容。

4)保密。学生突发事件信息要严格保密,严禁泄密。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信息严禁通过不加密的网络设施传播,尤其是一些内容比较敏感的信息,严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传播。

3.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处置情况;

4)学校内部、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

接到学生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相关人员;在逐级上报过程中,保持与相应工作组、事发单位的密切联系,同步核实相关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文字报送

学生突发事件电话报告后,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所掌握的具体情况、开展处置情况和处置效果等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向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和学院处置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二)先期处置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在上报信息和等待领导小组指令的同时,立即启动本学院应急预案,学院处置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根据学生突发事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分级响应

一般学生突发事件由学院处置小组组织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由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指导处置工作;重大学生突发事件由学院先期组织处置,领导小组立即派出应急处置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学院配合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四)应急值守

接到学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接受、反馈、汇总和通报各种应急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启动预案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组织相关人员集结或进入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展开应急响应活动。

(五)响应终止

学生突发事件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院要健全学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置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客观、真实。

(二)培训演练保障

要采取措施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主要内容和技巧方法等,确保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队伍保障

学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处置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组建学院内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

六、善后与恢复

(一)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集、征用相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督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构对学生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学院根据公安机关对事件的认定结果,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二)调查评估

根据学生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学院及时查明学生突发事件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三)恢复秩序

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应尽快恢复相关秩序,并举一反三,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针对学生**件,要组织全院师生学习相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学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学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针对学生伤亡事件,对学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提供必要的心理及司法援助,同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针对学生心理疾病事件,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重点学生心理帮扶,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库,安排专人进行定期随访、咨询服务和干预处置工作。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院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院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学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附件: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生集会、游行、静坐、示威、**、罢课、罢餐等事件

1.发生学生聚集事件,知情者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学校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

2.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若发现学生意外伤害情况,及时联系校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维护现场秩序,安抚学生情绪,避免事态扩大。与聚集学生的组织者面对面交谈,初步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学生出现过激或违法行为,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学院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聚集学生提供反映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同步做好学生解释说明和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至领导小组。

4.危机处置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综合研判,提出解决对策。若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集事件,要在处置解决的同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5.学院危机处置小组综合各方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集中反映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集中反映问题的不合理部分给予解释说明,对聚集学生进行劝阻。

6.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的中坚表率作用,有效劝阻其他同学停止聚集,有序离开现场。

7.学生停止聚集后,依据事态影响,要深入调查聚集事件原因、经过,依据校纪校规对聚集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同步解决学生合理诉求反映问题,提升服务学生质量。

二、学生突发疾病、自杀、自残、自虐性等学生伤害事件

1.发生学生突发疾病、自杀、自残、自虐性等学生伤害事件,知情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或11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2.学院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将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同步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辅导员(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协商后续处置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对自杀未遂的学生,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修养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5.对相关同学,特别是同寝室的学生,学院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三、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失去联系,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领导报告。

2.学院迅速向知情人或同宿舍同学了解学生出走或失踪前的情况,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向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报告。

3.学院处置小组安排专人在学生离校出走及失踪期间与家长保持联系,相互沟通,并做好相关记录。

4.有确切消息后,处置小组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汇报,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向领导小组报告。

5.离校出走及失踪的学生回校后,重新上课前必须由家长陪同到校,学生本人要写好检查和承诺,家长认可并签字。

6.学生离校发生死亡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7.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配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处置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四、学生打架、群殴、聚众闹事、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聚众闹事、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保卫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并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

2.案发现场人员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和救死扶伤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时帮助送往医院。

3.学院工作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先设法控制局面,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防止事态恶化,在公安机关人员到达现场前,保卫处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参与围观学生,同步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4.学院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工作。要求带头滋事学生家长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5.学院危机事件处置小组应配合学校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议,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6.事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7.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置工作,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调查清楚,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

五、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1.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根据情况需要,拨打120急救,同时立即向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学院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同步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好相关事宜。

六、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警,依据损失情况,在保卫处建议下拨打110报警;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班主任),并保护好现场。

2.辅导员(班主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学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七、学生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意外伤亡事件

1.学院接到实习实训单位学生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件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步向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报告。情况严重的,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后,学院工作人员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派赴现场。

2.学院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并做好家长相关工作。

3.学校及学院工作组配合实习实训单位救治受伤人员和开展相关调查。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4.学院积极维护学生权益,必要时寻求通过司法渠道进行处置。

5.学院及时做好安抚及后续处置等相关工作。

八、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知情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或11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保卫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学院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将学生送至医院救治,积极协助公安、交警开展工作。

3.学院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协商后续处置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安排专人到医院对学生进行陪护,积极配合做好受伤学生的救治工作。

5.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相关司法机构、保险机构开展工作,做好后续事故处置和理赔等工作。

九、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现场值班人员利用就近消防器材立即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启动楼宇内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切断非消防电源,立即拨打119报警。向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医院和宿舍学生所在学院报告。

2.学院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进行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同步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做好抢险救援统一指挥和资源调配。

4.学院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的安抚及后续安置工作。

十、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知情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校医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学院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步将情况报领导小组。

4.学院安排专人到医院对学生进行陪护,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

5.和学院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相关机构开展工作,做好后续事故处置和理赔等工作。

十一、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1.发现学生因心理、精神等原因造成行为失常失控或有自杀倾向时,知情人应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学院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稳定学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人员将学生送至医院救治。

3.学院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了解过往经历,协商后续处置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迅速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基本情况,成立监护小组,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监护,配合心理中心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工作。同步将情况报领导小组。

5.对有伤害他人倾向的学生,根据情况需要,拨打110报警。和学院和保卫处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相关人员安全;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保卫处要控制事态发展,避免再次发生伤害事件。

6.学院协助配合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心理、精神状况进行评估,需立即进行治疗的,由学院协助其家人为学生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由家长接回进行治疗。对于危害程度较低且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的,应与家长签订书面知情同意书,必要时由家长陪伴监护。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应及时接受治疗,以免再次发生意外。

7.学生愈后申请复学时,需向学校提供具有心理、精神状况鉴定资格的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并经学校制定医院复核后,方可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十二、学生欺凌突发事件

1.校内一旦出现学生欺凌事件,知情人应尽力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宣传部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学院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情经过,稳定学生情绪,规劝终止行为,控制事态发展,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人员将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同步将情况报领导小组。

4.学院迅速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基本情况,了解事发原因,化解学生矛盾,并成立监护小组,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监护,配合心理中心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工作。

5.学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通报相关情况,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十三、其他各类涉及学生安全与稳定突发事件

其他各类涉及学生安全与稳定突发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置。上述事件发生在校园以外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应以本预案精神开展相应工作,并积极配合协助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事件调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