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学校召开了教学督导业务培训会。教学督导团团长段利华教授,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以及教务处、研究生处、教育评估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段利华提出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是做好教学督导工作的前提,无论是学校各教学管理部门,还是校院两级督导,都必须在认清教学督导性质和地位,明确职责和任务,了解工作方式和途径的基础上,才能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
段利华详细阐述了督导的性质、地位、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段利华要求,督导在完成监督检查、沟通协调、分析评价、引导指导、信息反馈、参谋咨询等主要任务的同时要做到“督”要严格,“查”要准确,“评”要科学,“导”要得法。
段利华强调教学督导要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即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学校与各学院及师生之间的桥梁和沟通作用,学院与学院间相互交流的渠道和平台作用,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作用。同时教学督导要认真处理好督导与学校、学院、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教学的关系,做到督导不领导、指导不行政,到位不越位、配合不代替,建议不决策、反馈不决定,帮忙不添乱、参谋不指挥。教学督导在工作中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能,有所不能”,把握好尺度、落实好责任。
段利华指出在高等教育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差距,还有很多需要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提升的空间,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齐心协力,努力推动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并对教学督导后续工作提出了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
会上,教务处、研究生处、教育评估中心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本部门计划在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开展的工作,安排了下一步教学督导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