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第二次督导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为加强对校属单位评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提高评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第二次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人员及时间安排
1.督查组人员: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评建办人员等构成。
2.现场督查时间:2025年1月16-17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第二次督导检查安排表》(附件1)。
二、督查形式及内容
(一)部门督查
请部门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指引(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报交材料,学校组织人员统一审核,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安排现场督查。各部门须完成的工作和报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于1月16日前将本部门的工作总结汇报PPT、制定和修订的管理文件电子档报送至教育评估中心。
2.参与撰写《学校自评报告》的责任单位,请于1月16日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进一步完善所负责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3.请教务处、教育评估中心、人事处、学生处于1月16日前将所完成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汇编、教师管理制度汇编、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电子档报送至教育评估中心。
请各部门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将需报交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教育评估中心教育评估办公室邮箱。
(二)学院(部)督查
学校组织检查组到各学院(部)开展实地督查,通过听取学院(部)负责人使用PPT汇报学院工作(控制在15分钟以内),实地查看评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材料准备情况,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各学院须完成的工作和报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于1月16日前将学院(部)自评报告、学院汇报PPT电子档报送至教育评估中心。
2.检查组实地查看学院(部)自评报告及学院特色亮点的支撑材料建档完成情况;学院(部)近三年教学档案的规范建档情况;学院的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运行相关档案建设情况;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的课程考核材料(课程终结性考核资料,包括试卷相关材料、其他考核方式的考核材料,以及过程性考核资料建档情况),2023届、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整理与归档情况;教学材料清单填报情况;学院开展迎评促建氛围营造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提交材料,做好迎接督导检查的准备。
2.请各组联络员负责与督查单位联系对接,提前通知检查组成员参与督导检查工作。
联系人:乔通,联系电话:0872-2219850。
附件:1.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第二次督导检查安排表
2.学院(部)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督导检查记录表
学校评建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