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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青春与法零距离——我校开展“庭审进校园—旁听庭审”活动
发布日期:2023-09-07 来源:葡京线路检测3522新闻网 作者:吴怡 浏览: 次
9月4日,大理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我校古城校区,为师生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课。此次庭审案件为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我校200余名师生参与此次庭审旁听。
本次活动分为开庭审理与以案释法两部分。庭审对沐某某、段某某等8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利用自己以及亲人朋友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进行“跑分”,从而非法获利的案件进行现场审判。
此次案件中,被告人沐某某为获取利益,在2022年6月至11月期间,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其名下三张银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跑分”,并从中实际获利4000元。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沐某某、段某某为获取利益,和“上家”商议后,多次组织其余6名人员提供银行卡帮上家“跑分”赚钱,进行非法资金支付结算。
据查,被告人沐某某、段某某组织人员提供银行卡用于非法支付结算共计流入资金31,002,900.79元,流出资金30,406,281.50元。整个案件事实依据成立、证据确凿,8名被告人对罪行供认不违。最终,被告人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余6名从犯依法从宽处理。
案件审理结束后,大理市人民法院、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向现场旁听师生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就12种常见诈骗方式和防范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号召大家向身边人宣传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此次“庭审进校园—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搬到校园,让学校师生认识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于自身、家庭、社会的危害,进一步加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法律小知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检察官提醒
千万不要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支付宝等借予他人,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做犯罪“工具人”;妥善保管好自己手机卡、身份证、银行卡,一旦丢失请及时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当到相应部门办理注销业务,不要随意丢弃和进行买卖,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