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全日制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本科生教育实习的安全管理,增强本科生的安全意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科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育实习的安全管理组织及职责
1.教师教育学院组建教育实习工作领导组,负责教育实习教学工作、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并负责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2.每届本科生开展教育实习之前,成立教育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方面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是教育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组长是教育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3.各专业负责人要建立安全管理的相应措施,积极和实践基地学校联系,了解和监控整个教育实习全过程。
4.研究生校内导师要及时掌握实习生实习和生活情况,特别要关注分散实习的本科生的教育实习开展情况以及安全方面的问题,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与专业负责人及学院沟通。
5.本科生各实习小组设组长一人,协助实习基地学校教师和学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本科生在教育实习期间要实习小组组长定期安全报告。
6.各实习基地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保障本科生在其学校实习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工作。
二、教育实习安全管理的实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
教育实习进行前,学院对实习生进行动员,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分散实习的研究生要签订四方协议,使实习生进一步了解学校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增强实习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对于经批准允许分散实习的本科生,各专业要重点加强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教育实习活动安全管理
1.实习生要遵纪守法,尊重实习地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爱护老百姓的一草一木,避免与实习基地学校师生和当地群众发生冲突。要做到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形象。
2.实习生要自觉遵守实习基地学校和葡京线路检测3522相应的管理规定,要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对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不改或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者,应停止实习,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实习生必须在实习基地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不允许分散住宿。
4.集中实习的研究生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的,须向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实习小组组长和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实习生离开队伍或小组过程中要与实习小组组长、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和学院保持联系,以便学校能及时了解情况。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时不归的实习生,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实习生要以实习小组为单位进行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单独行动,以防走失和刑事案件等事故的发生。
6.实习生业余时间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单独外出活动。实习小组组长要发挥好监督作用,每晚熄灯睡前,要清点本实习小组人数。
7.实习生业余时间若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实习小组组长须向实习基地学校负责老师和学院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实习生自行组织郊游等活动,违者责任自负。
8.实习生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它不卫生的场所就餐,要采取措施预防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发生;严禁违章用火、用电。
9.实习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实习途中要乘坐车、船及在市内搭乘交通工具时,实习小组组长要配合学校做好组织工作,防止人员失散;严禁租用无牌、无证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超载及非客运的车辆、船只;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钱物丢失。
10.实习期间严禁野浴;严禁攀爬危险物;严禁到各类娱乐场所及网吧等地活动。
三、其它要求
1.各专业要切实做好本科生教育实习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分析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教育实习活动期间,如出现各类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学院汇报。
2.各专业严禁组织本科生到各种流行传染病高发区及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和风暴等)易发区进行教育实习活动。
3.各专业要在实习结束后对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
4.各专业要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