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浏览量:

校属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学校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班集体。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学校中国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参评学生不得有违纪行为。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担任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德端正,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是学校和老师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明显进步。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优先推选积极参与实践锻炼或志愿服务的学生干部。参评的学生干部不得有违纪行为。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大力学习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积极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积极向先进模范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党团组织有活力,班级在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综合评价等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竞赛评优等方面获得多种奖项,有带头示范作用,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2023级不参与评选省级先进班集体。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愿意为党和人民奉献才智,不怕困难,勇于斗争。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老师,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组织能力和动手能力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办公自动化系统。

四、评选总体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杜绝“一言堂”、冒名顶替、拉关系说人情等现象发生,评选结果学院公示。要把评选工作融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推选过程与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强国有我”优秀学生答辩、“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宣讲、“我爱我班”集体风采展示等活动。评选应面向符合条件的各年级和全体学生,不得集中在某类班级或个人。

(二)评选推荐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参评学生由所在班级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人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各学院按条件要求推荐班级参评“先进班集体”。

2.所有初评结果需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定(下关校区报学生综合办,古城校区报学生管理科)。如在推选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调减下一年推选指标。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教育厅。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和集体需填写相关登记表、推荐总表(一式两份),加注班级、学院推荐意见和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推荐总表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所报送推荐学生的姓名及班集体名称不得有误)。

五、评选时限

(一)校属各学院,研究院于3月20日(星期三)前将评选推荐并已公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二)不按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3-2024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云南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3.2023-2024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样表)

4.云南省“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2023—2024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