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筑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奖学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起,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计划连续开展5年。为做好2023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和标准
2023年共下达我校名额55个,学校按照各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见附件1),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和省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部)及时组织学生申请,按规定认真规范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等额评审的方式,做好2023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电子及纸质)(见附件3)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科(推荐学生的成绩及综合素质表现材料留存学院备查)。建议获奖名单经校级审核且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筑梦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有力推进工作进度,把握评审质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2023年筑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
(二)规范材料,按时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11月22日12:00点前将2023年筑梦奖学金项目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工作布置情况、奖学金申请情况、评审依据和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筑梦奖学金申请表》、2023年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电子版及纸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到办公自动化“资助科”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芳0872-2219828
附件(下载请联系):1.2023年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3年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2023年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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